7月2日,阳光城宣布,公司发行的8亿元住房租赁公司债券已获证监会批准,属于小公募类型。其中,5.6亿元计划用于住房租赁项目,2.4亿元用于补充公司运营资金。
201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一份公告,宣布他们已经获得了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根据观点地产新媒体的消息,今年3月份,深圳证券交易所根据相关法规受理了《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针对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并上市的申请报告》。 根据资料,该债券全名为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的住房租赁公司债券,属于小公募类型,计划发行规模为8亿元。据报道,计划中的8亿元资金中,超过一半(5.60亿元)将被投入到住房租赁项目中,主要用于长三角地区的土地开发;余下的2.4亿元将被用来增加公司的营运资金。 根据最新公告,7月2日,阳光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同意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08号),批准阳光城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面值不超过8亿元的公司债券注册申请。公司债券将分期发行,首期发行须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12个月内完成;其余发行则需在同意注册后的24个月内完成。 此外,据悉,阳光城于昨日(7月1日)发布公告,宣布计划用特定应收账款债权进行资产管理。具體來說,陽光城計劃與杭州鼎松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合作,通過子公司持有的應收款為基礎資產發行相關產品進行資產管理,總額不超過5億元。